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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尼斯人800现金流ETF : 招商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Created on:2025-09-20 09:17:13

 

  招商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3月24日《关于准予招商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4号)注册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威斯尼斯人✿◈★、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含存托凭证)和备选成份券(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于本基金的资金应当来源合法✿◈★,不得利用本基金开展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有权机关发布或认可的制裁名单内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以及位于中国有权机关发布或认可的制裁的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于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商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商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招商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6✿◈★、《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7✿◈★、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简称“ETF(ExchangeTradedFund)”18✿◈★、ETF联接基金✿◈★、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2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4✿◈★、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8✿◈★、销售机构✿◈★: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31✿◈★、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相关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2✿◈★、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6✿◈★、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47✿◈★、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3✿◈★、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T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和申购或赎回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数量计算54✿◈★、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的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先冻结

  6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日本1卡2卡3卡区✿◈★。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AssetManagement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INGAssetManagement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INGAssetManagement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威斯尼斯人✿◈★,INGAssetManagement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INGAssetManagement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4月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2016年10月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99)✿◈★。

  王小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海安支行工作威斯尼斯人✿◈★。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1998年5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工作✿◈★。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在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05年4月至2007年8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兼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投委会主任委员等职✿◈★。2020年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2021年9月起兼任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2021年11月起兼任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2月至2024年10月兼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李俐女士✿◈★,北京大学世界经济学硕士✿◈★。1994年7月加入招商银行✿◈★,曾任总行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副总经理兼操作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任采购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1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24年6月起兼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境外分行管理部总经理)✿◈★。兼任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缪新琼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7月加入招商证券✿◈★,曾任青岛即墨市蓝鳌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深圳益田路免税商务大厦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深圳深南大道车公庙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部负责人✿◈★。2022年12月至2025年3月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负责人(其中✿◈★,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兼任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部负责人)✿◈★。2025年3月起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

  钟文岳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在中农信福建集团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发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6月至2023年6月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深圳分公司及成都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2025年5月在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党委副书记✿◈★、总裁✿◈★。2025年5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威斯尼斯人✿◈★。2025年7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张思宁女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金融学博士研究生✿◈★。1989年8月至1992年11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助教✿◈★、讲师✿◈★。1992年11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正局级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部主任✿◈★。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创新部主任✿◈★、打非局局长✿◈★。2017年5月起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宏民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博士研究生✿◈★。1982年9月至1985年9月担任上海新联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职工大学教师✿◈★。1991年3月加入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研究所所长✿◈★、副院长✿◈★。1993年4月至1994年6月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作博士后研究✿◈★。2009年2月至2015年3月兼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4年12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教授✿◈★,目前兼任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上坤先生✿◈★,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起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曾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兼任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杰先生✿◈★,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博士✿◈★。1999年7月加入招商证券参加工作✿◈★,曾任招商证券资本市场策划部总经理助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现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副财务总监✿◈★、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担任招商证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23年8月至今担任招商证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智华先生✿◈★,江西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1994年加入招商银行参加工作✿◈★,曾任深圳宝安支行燕南支行行长✿◈★、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分行中小企业金融部负责人✿◈★、深圳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深圳分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深圳分行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裁兼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广州分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广州分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广州分行行长助理✿◈★、总行同业客户部总经理助理✿◈★、总行同业客户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境外分行管理部总经理✿◈★。2024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任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银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银通智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招银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

  詹晓波先生✿◈★,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软件开发岗✿◈★、业务助理✿◈★、业务经理✿◈★、高级工程师✿◈★、副总监✿◈★。2013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职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互联网金融总部副总监✿◈★。2016年10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互联网金融发展部总监✿◈★、员工监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日本1卡2卡3卡区威斯尼斯人✿◈★、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威斯尼斯人✿◈★、副处长及处长✿◈★;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谭智勇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国际贸易学硕士✿◈★。2004年7月至2025年7月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作✿◈★。2025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明霞女士✿◈★,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2016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景女士✿◈★,公司首席(副总经理级)✿◈★,产业经济学硕士✿◈★。1991年8月至2010年8月曾在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物资装备公司✿◈★、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中绿实业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8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副总监✿◈★,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副总经理级)✿◈★。

  朱红裕先生✿◈★,公司首席(副总经理级)✿◈★,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2005年8月至2021年5月曾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杉资本中国基金✿◈★、上海弘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21年5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研究官✿◈★,现任公司首席(副总经理级)兼投资管理四部总监✿◈★。

  于立勇先生✿◈★,公司首席(副总经理级)✿◈★,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2004年8月至2022年3月曾在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22年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首席配置官兼投资管理四部总监✿◈★,现任公司首席(副总经理级)✿◈★。

  侯昊先生✿◈★,硕士✿◈★。2009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风险管理部风控经理✿◈★,量化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指数产品管理事业部专业总监兼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年9月5日至今)✿◈★、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年9月5日至今)✿◈★、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年9月5日至今)✿◈★、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1月1日至今)✿◈★、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1月1日至今)✿◈★、招商中证白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1月1日至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1月1日至今)✿◈★、招商中证消费龙头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今)✿◈★、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今)✿◈★、招商上证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今)✿◈★、招商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4年7月13日至今)✿◈★、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今)✿◈★、招商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今)✿◈★、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今)✿◈★、招商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今)✿◈★、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今)✿◈★、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今)✿◈★、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今)✿◈★、招商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6月9日至今)✿◈★。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日本1卡2卡3卡区✿◈★,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行为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提前公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禁止行为规定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威斯尼斯人✿◈★、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12月末✿◈★,平安银行有109家分行(含香港分行),共1,201家营业机构✿◈★。

  2023年1-12月✿◈★,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646.99亿元(同比下降8.4%)✿◈★、净利润464.55亿元(同比增长2.1%)✿◈★、资产总额55,871.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吸收存款本金余额34,072.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34,075.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客群拓展室✿◈★、营销推动室✿◈★、估值核算室✿◈★、资金清算室✿◈★、企划与综合服务室✿◈★、数字平台室✿◈★、督察合规室✿◈★、基金服务室8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75人✿◈★,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员工配置齐全且从业经验丰富✿◈★,托管部核心管理层具备银行管理✿◈★、证券或托管业务十年以上从业经验✿◈★。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截至2023年12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规模合计7,088亿✿◈★,平安银行已托管284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日本1卡2卡3卡区✿◈★,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日本1卡2卡3卡区✿◈★,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日本1卡2卡3卡区✿◈★。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日本1卡2卡3卡区✿◈★,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投资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者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接受的认购方式✿◈★、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式✿◈★,请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3)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或备选成份券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4)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澳门尼威斯人8311威斯尼斯人✿◈★,威斯尼斯人✿◈★。